職權範圍

在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下設立的教師專業發展小組委員會,負責就各項與教師(包括新任和資深教師及相關學校人員)在不同專業發展階段有關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意見,以推動卓越教學和教師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發展小組委員會就下列事項向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提出建議:

(一) 根據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及期望、全球教育發展趨勢和相關研究及評估結果,訂明教師和相關學校人員現時和預期的專業發展需要;
(二) 就制訂、推行及評鑑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訂定策略和方法,以促進前線教師於不同專業發展階段的自我反思及專業成長,及協助學校籌畫教師持續專業發展;
(三) 就推廣及檢視教師入職啟導提出方法,以加強及持續為新任教師提供支援;
(四) 就促進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及推動教師和相關學校人員自我反思提出方法;
(五) 就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如何向前邁進提出方法,以推動卓越教學和教師專業成長;
(六) 提出以下策略:
  (i) 提升教師的專業操守和地位;及
  (ii) 吸引人才投身教育行業,挽留優秀教師及維持健康的人事更替;
(七) 為教師和相關學校人員策畫、設計、舉辦及評鑑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以助他們循教學專才的方向提升專業能力;
(八) 按需要進行教育研究及評估研究,以鞏固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的經驗及推廣良好的實踐方法;及
(九)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就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提出的其他相關事宜。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