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辭
歡迎瀏覽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網站。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為諮詢組織,就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
我們相信專業的教學團隊能有效促進學校發展,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我們熱切盼望與所有持份者協力合作,共同為這個意義重大的目標出一分力。
本網站提供關於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的工作的最新資料。你也可在這裡找到各項教師專業發展活動的資料,以及其他相關文件和有用連結。歡迎各位就委員會的工作或本網站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我們不斷改進。如有意見和建議,請送交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為提升校長的國家意識及專業能力,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於2024年3月至6月期間舉辦「香港中小學校長領導進深班」,課程由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龔廣培先生及梁耀輝先生擔任顧問,包含本地課程及上海學習團兩部分,共30位中小學、特殊學校校長獲邀參加是次培訓課程。
本地課程為期三日,分別是2024年3月22日、3月27日和6月14日。透過參觀商界企業及非政府組織,結合個案分析及工作坊,讓校長了解企業不同界別的管理和文化,拓寬校長們的跨界視野,並進而從不同角度思考教育發展及人才培育的策略,以及應對變革的策略。
上海學習團為期六日,於2024年4月22日至27日舉行。透過工作坊、講座、參訪企業、與企業家以及上海市教育領袖專業交流,校長們得以深入瞭解國家在社會及經濟方面的發展以及培養人才的策略,從而提升國家意識和專業能力,帶領學校和業界與時並進。
校長們從上海回港後,以「上海企業家/學校領導對我的啟示」為題,把所思所想凝結成文章,闡述如何將所學,應用於學校管理和發展當中。此電子書集結30位校長的反思文章,與大家分享。
教育局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舉辦芬蘭駐校體驗先導課程 (課程),目的讓參與者能深入了解及親身體驗享譽國際的芬蘭教育。本課程最初由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會)建議推行,作為新類型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經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多月來的協商及籌劃後,得以落實。
七名在職教師和學校領導人員以及五名教育局人員參加這項課程。為切合學員的需要,為期三星期的課程結合了兩種不同類型的學習活動,包括(i) 講座、專家訪談、參觀及(ii)駐校體驗。學員於完成課程後均表示獲益良多。
日期:2016年8月28日至9月17日
電子學習套 - 芬蘭「開拓與創新教育」
為進一步分享學員的所見所學,除了上載學習報告外,教育局亦就此課程製作了電子學習套,期望與教育工作者及公眾更全面及詳盡探討芬蘭「開拓與創新教育」這個題目。
「開拓與創新教育」為芬蘭政府提倡培育學生七個「跨界素養」之一,亦是其核心課程中的主要元素。本電子學習套主要根據學員於課堂、訪談及學習素材的觀察及蒐集到的第一手資料製作而成。
此課程旨在讓校長/ 副校長掌握學校環境以外的全球化領導視野。課程由兩部分組成。在課程的第一部分,學員會於一所企業或非政府機構,參與 4 天的體驗計劃,觀察領導實踐。在課程的第二部分,學員會就體驗計劃,進行反思,並與其他學員作經驗交流。課程有助拓濶學員的視野,提升他們的領導能力,推動學校發展。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行政長官 2017 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會提供五億非經常撥款,每年撥出約五千萬元,支援「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 (COTAP) 推行「T-卓越@HK」大型計劃內的合適項目,以加強教師和校長的專業發展。本試行「計劃」於 2018/19 學年開始推行,旨在為在職教師及校長創造空間參與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活動,以支援他們的專業學習,並配合學生及學校發展的需要。
本試行「計劃」旨在:
本試行「計劃」的特色在於為在職教師及校長按合適的情況提供為期一至五個月的「帶薪進修期」,讓他們參與專業發展課程/活動。本「計劃」鼓勵參加的教師及校長自訂計劃,參與本地/境外的系統化及/或個人化專業學習活動,以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學生全人發展及學校發展。參加的教師及校長須在帶薪進修期內/或完結後三個月內,應用所學完成所訂的教育研究或學校發展項目。
參加者經驗分享的錄像片段:
(V) 阮啟棆助理校長(順德聯誼總會翁祐中學)(文章 / 短片)
童夢 • 同行;敢夢 • 敢想;芬蘭學習體驗之旅
建構全校參與模式的理財與品德教育校本課程/ 學校發展計劃
校本教師專業發展系統:「分析、分段、分享」
通過「以知識管理策略推動關愛照顧者計劃」,發展管理團隊以知識管理提升服務質素的領才
行動研究:如何透過小組協作學習來提升學生數學科的學習動機、課堂參與及學生成績
初中課程 • 駐校研究
以辦學團體專責小組作為平台,與大學協作,協助學校推動正向教育,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啟迪思維 • 成就未來」
深化「以閱讀統整各學科」校本課程,提升語文素養及品德情意教育
發展及組織足球隊及其他球隊的境外交流活動和體育組培訓活動,提升老師帶領球隊的能力
如何促進智障/自閉症學生之表達、與人互動、舒緩情緒
從學校領導層面推動STEM教育的教學創新
有家長參與的幼兒生命教育課程-以香港幼稚園的幼兒生命教育課程作個案研究
以表達藝術推動幼兒生命教育~研習、課堂設計與實踐
Revamping the Phonics Curriculum
Lead teachers to professional learning, stimulate innovative teaching and become a co-constructor of learning
Teacher empowerment for the 21st century classrooms
The effectiveness of adopting TGFU in teaching PE in Hong Kong
Empowering Learners through Partnership with the Teacher
Q1. 申請者須具備甚麼條件?
答:
申請人必須是:
註 1:
「常額教師」指 1) 官立、資助及按位津貼學校人手編制內的小學及中學教師,或 2) 直資小學及中學的正規教學人員。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聘用並不包括在內。
註 2:
由於幼稚園不設常額編制,所有由津貼或學費給予薪酬的全職幼稚園教師將符合資格。
註 3:
幼稚園教師只計算其於幼稚園的教學經驗;小學及中學教師只計算其於小學及中學的教學經驗。
Q2. 此「計劃」設有優先考慮的條件嗎?
答: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條件,將獲優先考慮:
Q3. 申請人建議的「帶薪進修期」時段長度有沒有限制?
答:
參與的教師及校長將按合適的情況獲提供為期1至5個月的「帶薪進修期」,進行與學習目標相關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活動及進行教育研究/學校發展項目。
Q4. 申請人可建議甚麼類別的專業發展課程或活動?
答:
申請人自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活動可包括:
Q5. 參加者在帶薪進修期內須履行哪些責任?
答:
於帶薪進修期內,參與的教師及校長須:
Q6. 參加者是否須要在完成「計劃」後提交報告書?
答:
參與的教師及校長須在帶薪進修期完結後三個月內呈交總結報告及「計劃」的預期成果予學校校長(教師申請者)或校監(校長申請者)及教育局。
Q7. 參加者完成「計劃」後須履行教學工作承諾嗎?
答:
參與的教師及校長須承諾在「計劃」完結後接續兩年全職教學(教師適用)或服務(校長適用),為學校發展延續正面效益。幼稚園教師及校長須在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教學或服務,中小學教師及校長須在香港公營、直資學校教學或服務。
參與的教師及校長須簽署一份承諾書,列明承諾參與「計劃」後所須遵守的條款及條件。當中包括完成但不限於以下各項,並達令人滿意的水平:
如參與的教師及校長於任何時候違反承諾書內的條款,須向政府退還因參與本「計劃」引致的政府支出(退款額以免息計算)。如參與者因個人不能控制的緣故(如意外、疾病等)未能完全履行承諾,本局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Q8. 此「計劃」有甚麼甄選準則?
答:
本「計劃」將設立評審委員會,根據多項準則進行遴選,包括申請者的資格、相關學歷及工作經驗、在帶薪進修期內進行的專業發展課程/活動及教育研究/學校發展項目的行動方案、申請者提交的行動方案與所屬學校及教育界的相關性和可帶來的裨益,以及校長/校監的推薦等。如有需要,將安排進行面試。
如對本「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教育局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組(電話:3509 7475)。